乙女病的春天

将刀剑对准别人,也允许别人刀尖相向。

【嫖失忆侯爷】完结章

*沙雕文。

*极度狗血狗血狗血!!!!!已预警!!!!!!!

*私设巨多,文后说明。引用和化用的部分台词也会在最后说明。

*非历史文,半架空,历史bug超多,考据党勿入。

*正文2w8,建议一口气阅读。


  

  如果有人对我说,你可以嫁给方应看,但注定一身风波,甚至可能丧命,我会毫不犹豫点头答应。

  可如果方应看亲口对我说,我愿娶你,你什么都不用干,只需要在本侯的羽翼下安心做侯府夫人。

  我不愿意。

  

  

   【壹】

  拒绝完后我马上就后悔了,不是因为想当侯府夫人,而是因为拒绝成为方应看妻子,换个角度想想就明白了:爱豆向你求婚而你拒绝了他!

  可是不拒绝又能怎样呢,你俩压根就不在一个level上。

  人就是这么简单又复杂的生物。

  方应看瞧了我很久,甚至笑了声,只是这笑未达眼底,平静如死水微澜。我抿着唇,生怕下一刻就改变主意。

  ——如果他稍稍能改变措辞的话。

  然而方应看只是道:“本侯有的,你想要都能给你,有我方应看的宠顾,你这辈子都可过得安心顺遂。”

  我盯着他。

  “本侯从未被哪个女子拒绝过,”他轻笑了声:“若是你,这婚求三遍倒也值得。”

  “谢谢!”

  我猛站起来:“可惜我不太识抬举,这么好的机会还是留给其他贵女吧。这段时间多有叨扰实在抱歉,我现在就走。只要不违道义,侯爷人情,他日江湖再见自当奉还。”

  说完,我几乎是狼狈至极地跑了出去,一口气跑回神侯府,顶着众人惊异的目光冲进房间扎进被子放声大哭。

  曾经,在毁诺城墙头上的那次求婚,我以为会是离圆满最近的一刻,只是还没来得及开口回复他就忘了过去。后来我就一直后悔,矜持什么啊瞎矜持的,好男人就该早早抓住,下次机会一定要马上答应。

  可真当这时刻到了,我却发现,原来,不知道什么时候,这已经成了我离方应看最远的一刻。

  早知道这样,我宁愿他没用他的心头三寸血救过我。

  我宁愿死在毁诺城。

  我们两不相欠。

  

  

   【贰】

  神侯府的人依旧如初,对我回来的原因缄口不谈。

  我也乐于在这样隐秘的气氛中做一只缩头乌龟,那些能够站出来直面疤痕的人确实很勇敢,可是人各有追求,我不想做勇敢的人,只想这样泯然众人矣。

  “要不要回三清山?”无情说:“师叔他老人家大寿将至,该回去看看了。”

  其实生日还有蛮久的,现在赶回去有点过早。我看了看无情,不愿拂了他的好意,于是笑道,“那好啊。”

  他似乎松了口气的样子。

  这些天,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堂,平静的水下已经逐渐翻腾,哪怕我不知内情——也没人肯告诉我内情,或隐而不谈,或者半藏半露,但是无情日渐苍白的脸色和眼下的青影却瞒不了人。

  “不过我有一个要求,”我对他说,“你得跟我一起回去。”

  无情皱眉,“还有很多卷宗……”

  我下意识反驳,“卷宗在那里是永远看不完的,只会越看越多,就算你把自己当成骡子吧,那骡子也得喘口气啊是不是,而且这次分开也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才能见了……说不定哪天就再——”

  “慎言。”

  他匆匆打断我的话,甚至带了丝少见的厉色,“这话也是能混说的吗?”

  我抿了抿唇,“对不起……”

  也真是奇怪,明明现在身处安逸,心却像是坠在油锅上边煎熬,总有一种下一刻就会堕入地狱的错觉。

  “我陪你。”

  无情叹了口气,有些无奈地妥协,“我也应该去向师伯拜寿,只是以后那些话不可再随意出口,万一成真了该怎么办?”

  我有些好笑,“月牙儿难道还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这种事?”

  “我是不信。”

  他顿了顿又道,“我只是怕。”

  

 

  去到三清山要花小一个月的时间,其中包括陆路水路,古代环境好,就是交通不好,先是坐马车,这玩意儿放现代景区还得收个二十来块钱,在古代没事儿请我坐我都不想坐,毕竟大宋可没有水泥马路和沥青路,光是坐着就能颠死人。

  然而就在这种条件下,无情居然还能坚持在马车上看卷宗。

  ——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考不上北大清华了。

  “不准再看了。”我说。

  “只是一小会儿。”无情揉了揉眼睛,“还有最后一点。”

  我强行抱走卷宗,“平时也就算了,现在车上得听我的,你想变成四眼田鸡——你想看不清吗?”

  被没收卷宗无情也没生气,反倒微笑,“好,都听你的。”

  车外已经暮色四合,夕阳余晖从车帘的缝隙里照到他的脸上,朦胧的光柔和了脸上的线条轮廓,将“谪仙”二字的含义诠释的再无一点余地。

  他有些微不太自在,“怎么?我脸上有东西?”

  “没。”我摇了摇头笑道,“原来听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,原来这话是真的,难怪汴京人人都爱盛崖余。”

  无情粲然,“这是什么话。”

  “真话啊,大家都这么说。”

  “人人都爱。”他沉吟片刻,淡声道,“不过客套罢了,人世间不易十之八九,当然做不到人人都满意。”

  我不服,“你这么好,除了作奸犯科的自然人人都爱。”

  “那也包括你吗?”

  他脱口而出。

  “啊?”

  马车内的气氛忽然安静下来,我愣愣地看着无情。

  “玩笑话而已。”他垂下眼睫,笑道,“不必当真。”

  光影随着马车的颠簸浮浮沉沉,男人脸上的表情俱藏在阴影里。

  “爱啊。”我顿了一秒,说。

  他摩挲着小吻的手微顿,俄而轻声道,“是吗。”

  “当然,如果亲人也算一种爱,”我朝他笑起来,“月牙儿,我一直深爱着你。”

  

  

   【叁】

  又过了小半月,舟车劳累的,两个人总算是回到了三清山,三清山风景一如往日,只是山脚明显和平日不同。

  一眼望去,不少衣着褴褛的人正排着队在免费粥摊前等候,不说瘦的皮包骨,个个个的精气神都极其萎靡。连带着三清山都染上了一股颓败之气。

  “师妹!”

  正在布施粥的人远远瞧见我便打招呼,师姐叶雪青,把工作暂时托给旁人,高兴地走过来,“无情师兄,你们一起过来啦?太好了,师父他老人家这些日子正在念着你们呢。还有问舟师兄,他正在山上呢。”

  我咬了咬唇,“师姐,这些人……是来逃难的灾民吗?”

  叶雪青轻轻地嗯了声。

  “都是从边地那边逃过来的,那里动乱的厉害,杀的饿的,已经死了不少人,剩下的人只好背井离乡。”

  她叹了声,摸摸我的脸,“不过放心,至少他们现在已得安居之所,毕竟比最初时好了不少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。”

  出了汴京,果然处处不同,之前因为身体不适,一直待在马车里,对外界变化居然完全没有察觉,加上走的是荒僻小道——我转头看无情。

  “不是故意瞒着你。”无情解释,“这样路程更快。”

  于是我不再深究。

  

  

  既然已经回来了,那自然是要一起吃个饭的,刚走到房门口就见到叶问舟,我终于有一种回家的感觉。

  “师妹?”他手里抱的草药,就这么突兀地散了一地。

  “师兄……”

  才张开口,不知怎的眼睛和鼻子就开始发酸,也说不出话来,只是看着他,又想笑,又要哭。

  这些日子的喜也好,悲也好,被压抑在心底的种种委屈,历历浮现。

  “我回来了。”我吸了吸鼻子,低头蹲下去捡草药,“有没有做什么好吃的欢迎我?没有的话,我可要闹脾气的。”

  “当然有啊。”

  没有招呼,没有寒暄,多日未见并未在我们之间形成什么陌生的隔膜,一切还像是没离开三清山的时候。

  叶问舟慢慢笑起来,跟着蹲下捡药草,还是以往一样温馨又絮絮叨叨的口气,“有你喜欢吃的莲花酥,莲子羹,冰糖糕也做了,还是新出炉的呢,刚好放凉了,酥酥脆脆的,刚好赶上。你啊,打小就喜欢吃这些,这么大了,还跟个小馋猫似的。”

  “我就是喜欢嘛。”我抱怨。

  他虚点了下我的额头,嗔道,“好好,都是你的,不过啊,待会就是正餐,吃完饭才能吃点心。”

  “谢谢师兄!”我高兴,又好奇地问,“可是我记得你不经常吃这些,构儿和师姐也是,我又不在,做这些做什么?”

  叶问舟没好气,“你这小丫头嘴刁的很,而且业精于勤荒于嬉,要是我一直不做,回头又要被某只小馋猫说手艺退步了。”

  “才不会!”

  我反驳,不过想起从前那些光荣事迹,还是有一点点心虚。

  “况且,每日看着这些糕点……”他声音忽然轻了下来,又自顾自摇头笑道,“没什么,换好了衣服,就跟着我去见师父吧。”

  回房间换好了衣服出来后,我心里又有点恘。

  “师兄……”

  “怎么了?”

  三清山有自己的消息渠道,这些日子在汴京发生的种种,师父也一定知道,那么也一定清楚,我和方应看。

  或许是我脸上的担忧太过明显,叶问舟刮了刮我的鼻梁,“师父他老人家待你如亲女,做爹爹的,哪有怪女儿的道理,比起那些,我们啊,更担心的是你的身体。”

  果然,吃饭的时候在大堂见到了师父,他什么也没问,也没有苛责我,只是一个劲儿让我多吃点儿。

  “瘦了瘦了。唉,你这孩子,也不晓得好好照顾自己。”

  ……尽管大宋以瘦为美,可是不管古代还是现代,长辈估计都是喜欢圆点儿的。

  而且,我停了筷子……在神通侯府里待的那些日子,被方应看足足喂胖了快五斤,简直是养猪小能手。

  无情道,“是无情照顾不周,才让师妹身体虚弱。”

  “哪能怪崖余,”师父说,“这丫头有多难对付大家都清楚的很。我看呐,若是这三清山以后交给问舟,老夫这名号,改动一个字,倒是可以留给你这小丫头。”

  我有点不好意思,矜持道,“要让徒儿继承您‘懒残大师’名号吗?虽然我如今在江湖算小有名气,不过这个还是过誉了,等再过两年也不急嘛。”

  “美的你。”

  师父很不给面子道,“什么懒残大师,是‘懒馋大师’,又懒又馋。”

  “…………”

  众人齐声笑起来,这回连一向温柔的师姐和月牙儿都没给面子,其中笑得最狠的就是叶问舟。

  “切。”我戳了戳碗里的饭,决心把怒火化作食欲,夹了一块红烧肉,刚要放嘴里突然一阵反胃。

  再然后,意识就陷入了一团迷雾中。

  

  

  “师妹!”

  “师妹!”

  两只手同时从两边搀住倒下的人,无情摸了摸额头,叶问舟慌忙扯开了女子长袖露出手腕。

  “蛊纹……”

  他嗓音颤得厉害,“变了。”

  

  

   【肆】

  当我醒来的时候,窗外的月亮已经挂的高高的了。

  “师妹!”叶雪青惊喜地喊了一声,别忙过来看我,“好些了吗?”

  我茫然地坐起身,“发生什么了?”

  “有没有哪里不舒服?”她问。

  我摇摇头,“没有啊。”

  刚才发生的事情完全没记忆,就像喝醉断片儿。

  我皱了皱眉,闭着眼睛确认了一下,“等等,我嘴里有股药味,怎么还有……嗯,血腥味儿?”

  叶雪青说,“哪来的血腥味,你之前吃饭的时候突然晕过去,可吓死我们了,之后就一直躺在这儿。问舟师兄守你直到刚才,我让他去换衣服才走,他也在的。”

  “……是吗?”我半信半疑。

  “来,漱漱口,”师姐递来一杯水,我只好张嘴。

  尽管心里还存着许多疑问,不过我都按下不提,等师姐去叫其他人,我偷偷打开袖子看了看手腕。

  蛊纹和之前一样,没变化啊。

  

  

  赖药儿也过来了。

  “没什么大问题了,病情还算是稳定,若是再有变化,当即时通知我。”他道,“我刚好从药王谷过来,身上带了些药,保养为上,记得按时服用就好。”

  等其他人离开,我又偷偷找到赖药儿,“赖伯伯。”

  他温声道,“怎么了?担心病情吗,不要害怕,虽然暂时解决不了,但至少没有再继续恶化下去了。”

  “不是。”我说,“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,您可不可以答应我——我想找您求点防身的毒,以备不时之需。”

  赖药儿蹙眉。

  我连忙道,“我知道赖伯伯是药师,以救治为己任,我身为三清山弟子,自然也不会拿毒随意去害人……”

  “此事我当然知晓,”他叹了口气,“我只是担心——”

  “我也不会用到自己身上!”

  我伸出三只手指发誓,“中蛊又不是一天两天了,我拿毒真的不是为了自我了结,只是如今,世道已乱,暗算防不胜防,我只是想能多点筹码护身。”

  赖药儿无奈道,“好,我那药箱里还有许多,你想要什么就自去拿吧。”

  我当然没客气。

  赖药儿的药箱我早就垂涎已久,眼下终于可以大饱眼福,那当然是不带商量的,不大的药箱里装的满满当当,各色琳琅满目,什么软骨水啦,化尸毒啦,我挑挑拣拣大半天把能用的都安排上。

  最后,又在箱子底部发现了个小盒子,打开一看是两粒灰白色的小珠子,我拿去问赖药儿。

  他道,“这个是我试制的九灵子母虫蛊,子附母存,母死子亡,两两感应罢了,不过是试水之作,倒也没别的用处,你若要,只管拿去罢。”

  那我当然要了。

  超市赠品管他有没有用,总之先拿回家再说。

  在众人战战兢兢的看护下,我身体的状况似乎没有变得更差,尽管也没变更好,而从汴京一封又一封的信寄过来后,等到寿宴结束无情也启程回去了,我想去送,可偏偏精神不济,只得拜托叶问舟。

  临走的这天,大风过境,将芭蕉叶子吹得呼啦啦作响。

  “照顾好她……问舟,”两人行至江边,无情垂眸,“你一向将她照顾的滴水不漏,是我多虑了。”

  “放心。”叶问舟认真道,“你身子骨也不好,也要照顾好自己,莫要让大家担心,而且你若出事,师妹她……必定承受不得,再爆蛊一次,恐怕——”

  “万一。”

  无情说,“就将我留下的那药给她饮下,药引还能撑几次。如今世道纷乱,汴京势力交错,稍有不慎就是粉身碎骨,她心性纯粹,并不适合被卷入其中。”

  “你劝着她也好,管着她也好,莫要让她再下山了,也莫要让她听闻朝堂之争,在三清山无忧无虑过完一生,就好。”

  叶问舟沉声,“你说句实话,如今朝堂到底已经如何了?”

  无情沉默片刻,低叹,“在内,圣人越发宠信蔡京,也越发……昏庸,神通侯府又在此时和蔡京来往密切,又有传闻圣人有心让二公主下降给神通侯。于外,金人蠢蠢欲动,那金国王爷金沉鹰可不比赫连春水磊落,神侯府近来独木难支,此次回去也正是为此事。”

  “方应看要同公主结亲?还和蔡京勾结?”叶问舟有些错愕,紧皱眉点点头,又忧道,“确实不能让师妹知道,以免心性不稳,可你留下的药引分明就是人血,又那样多,啊,该不会是你——”

  “是爱人心头三寸血。”

  而他不是她的爱人。

  江边的风带着冷意,携裹着丝丝寒凉不断吹涌而上。

  无情袖手停在江边,眼前风卷云聚,山遥水长。

  “是方应看给的血。”

  

  

   【伍】

  我的生活圈子不知不觉变小了。

  当然不是说范围,毕竟三清山的领地可是好几个山头,放后代基本上就是独占一个景区!比如坐拥张家界,这么想想好像还挺牛逼的,实际上除了让每天日常活动的微信步数更多以外,其他并无卵用。

  简单的形容一下,大概就是“每天从几米大床上醒来然后走半小时去家里餐厅吃饭”这样子。从大门到进宅子要坐车的公主小妹算什么啊,从三清山山脚走到自在门厅堂要一两个时辰呢!

  于是这种生活圈子指的自然是社交啊娱乐啊之类的。毕竟现在又不像千年后,有网络可以死宅在家里。

  山下桃花雪固然好喝,但是谁会天天跑下去啊!

  不过我也没闲着,毕竟不管哪个时代,社会主义战士就该做人民百姓的一块砖,哪里需要哪里搬。我成天待在山上帮忙准备山下布施煮粥分粥的食材,粥这个东西其实不能饱,但是比起饿死已经算是相当好的选择了。

  “一直这么发也不是个事儿。”我对师父说,“之前山下的百姓不是想要造个庙什么的吗,让难民以工代赈吧。”

  我简要地解释了一下以工代赈,不好意思罗先生,用一下你的思路。

  啊,总算苏了一把!

  “这主意不错,也该如此,以免人心懒散不事生产。”师父赞许道,“看来你下山一趟,确实长进不少。问舟,这个事就交给你去做了。”

  “是。”师兄点头。

  叶问舟做事一向十分稳妥,十分从来不做九分,从来都是事无巨细,让人担心他会把自己活活累死。

  我找到叶问舟,“师兄,要不,我跟着你一起下山帮忙——”

  “不!”

  他抗拒得有些激烈。

  我吃惊道,“怎么啦?”

  “没什么,”叶问舟自知失态,“抱歉,山下我和雪青对付的过来,山上的事还是少不了师妹。”

  我揪住衣服,“可是你的精神状态很差,你瞒不了我的!”

  “没有……”

  “为什么你们都想瞒着我呢!”

  叶问舟慌忙抓住我,“别生气,别气……师妹,我不是故意想要瞒你,我只是,做了个不太好的梦。”

  我的心气渐渐缓和,“什么样子的梦?难不成是谁死了?”

  他面色微变。

  不会吧,这还说中了。我试探地问,“该不会是我吧?”

  “我梦见,你倒在云起台。”他的声音沙哑至极,“天上是一轮血红色的月亮,而你躺在那里,可是我怎么喊,都喊不醒你……悬崖边的风很大……你闭着眼睛……”

  “我没事!”

  我仓促地打断他,紧紧回握他的手,“师兄我没事!那只是噩梦而已!”

  “……是吗?”

  “对。”我肯定,“如果那是真的,那现在站在你面前,那我又是怎么回事?”

  他缓缓闭上眼睛,“是啊……你就在面前,不是梦。”

  我承诺,“放心啦师兄,大不了我不去云起台了。”

  答应了就得做到。

  所以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又少了一项,精神世界变得贫乏起来,我每天做完事就是百无聊赖地喝茶,想要多做点什么,又担心再次触发爆蛊,只好量力而行。好在山下的流民得到安置情况,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了。

  直至有人拜访,师兄姐们下了山,师父也有约得前应。

  “送镖的来了?”我听到消息走出来,“师父要送什么吗?”

  此时镖师相当于快递,还带高级防卫,遇到危险可以自动触发攻击,所以我心里将之默默称为东风快递,使命必达那种。

  “这位是来求防疫药的李良李镖师。”师父说,“防疫药我这里的确有,你赖伯伯之前还留了许多。”

  我眼睛一亮,“这药虽有效,可是还是现场就地调和,否则便大打折扣,不如让徒儿跟着一起去帮帮忙?”

  师父有些迟疑,“可是这山下……”

  “大师请放心,”健壮魁梧的李镖师抱拳,“此行偏僻,附近并无流民相扰,况我等此来求药,若是大师答应,哪怕豁出性命,李良也必定会以命相护贵徒周全。”

  我发出星星眼,“师父父!李镖师都这么说啦!”

  “……罢了罢了。”师父终于松口了,色厉内荏道,“帮完忙就赶紧回来,不许在外逗留,不许贪玩。”

  又无奈道,“徒儿心性顽劣,实在让诸位见笑。”

  “大师言重矣。”李良爽朗笑道,“姑娘赤子心,实在难得。此行还拜托了。”

  

  

   【陆】

  山下的风景其实远不如山上的风景,可是却更加真实。

  三清山总给我一种人间仙境万事无忧的错觉,就好像我只是身处在二十一世纪的桃花源,而不是危机四伏的乱潮中。

  “前面有个茶摊子,咱就在那儿落个脚如何,也叫姑娘歇歇。”李良道。

  我没拒绝他的好意,事实上赶路确实赶得我有点反胃,大概是季节变化,最近胃口不好,精神也差,吃东西顶胃恶心……果然现代科学说的对。

  绝对要吃早餐!!!

  现代的时候没工作我就乱来,总是有一顿没一顿,把胃搞坏了,现在稍微劳累就难。

  “喝点温的,”李良招呼店家上吃的,“上两斤卤牛肉,卤肘子,切细点,牛肉码片,你这是老卤吧?”

  边等着,我的目光无意间落在他腰间挂的那个小木牌子上。

  “哦,这个,”大老爷们大大方方地把牌子摘给我看,不好意思道,“闺女写给咱的,非要咱带上,还等着咱回家给带好吃的呢!”

  我念牌子上的字,“‘祝爹爹平安如意’……好兆头!有个贴心的小棉袄真好。”

  李良高兴,“这说法有意思,姑娘不愧是文化人!”

  一餐饭吃的人尽心尽意,我本来就不是什么金贵胃,非得吃佛跳墙鲍翅之类,反倒是这些卤味勾起了我许久未见的食欲。

  等吃完休息一阵,队伍打算出发,我忽然又听见细细的哭声。

  “是谁在哭?”我分辨着哭声来源,“好像是树林那边,我去看看。”

  “还是让咱去吧。”

  李良拿了剑叫了几个兄弟前去,不久后几个人抬着一个女人回来,那女人年龄不大,模样清秀,只是浑身血污,身上有刀枪痕,胳膊也都废掉了,突出的骨刺有些扭曲。

  “是金兵。”李良看了创口解释道,狠狠骂了几声,“恐怕就要开战了……”

  我把了把那女子的脉,“还有救,可这荒山野岭也没有医馆,不知李镖师能不能带上?”

  李良道,“这是自然,咱们江湖人哪能见死不救?少不了这口饭!只是这女子,唉,到底可惜了。”

  不管可不可惜的,总是先活下去的好,也亏身上药品足够,入夜前,这女子总算悠悠醒了过来。

  只是问题又来了。

  我看着她茫然又有点恐慌的表情,有点难过——她已经完全忘了发生的一切,不管是自己姓甚名谁还是其他,甚至还有点轻微的ptsd症状。

  这种情况自然不可能再问出点什么,而且问了意义也不大,衣衫不整地躺在山林间,还断了手,以大宋如今的风气,家人十有八九也不会再要,这么一想,忘掉过去反倒是最好的结局了。

  我给她取名,“你叫小希好不好?”

  “小……希?”

  “是希望的意思。”我说,“活着就会有希望,有希望一切就会变得更好。”

  女子点点头。

  

  

  接下来的路程依旧,多了个人也不妨碍什么,一路皆平静,大概离终点还有一日之距的时候,忽生变故。

  镖队穿过树林,茂密的林子里,忽然从四面八方涌出杀手,穿着完备,作战有素,目标明确。

  ——是奔着我来的。

  “大家注意!开始护镖!保护好三姑娘,别让他们靠近!”

  李良一边砍杀一边大吼,“不准动她!要动手就先跨过老子的尸体!”

  我也连忙拿了刀下马作战,不知道为什么那些杀手仿佛有所顾虑,不敢对我下死手,我自然抓住了这个机会狠狠回击,毫不留情。

  只是那些人涌之不尽,渐渐的,我步伐慢了下来,捂着肚子痛苦地蹲下。

  ……好难受。

  后颈一痛,我闭上眼睛。

  

  

   【柒】

  身体说不清的酸涩难当。

  我睁开眼,茫然看着头顶陌生的鹅黄色帐子。

  “醒了。”

  “谁?”我警惕地问。

  站在窗子边的人转过身来。

  男人身材高大挺拔,脸上戴着银面具,明明站在日光下,可从面具后透出来的眼光,总给人一种森冷的感觉。

  “传说中方侯爷喜欢的女子,如今终于得见。”他叹道,“可惜不过如此,倒教人平白期待了。”

  “让你失望真是不好意思。”我没好气,“请问你是哪根葱?”

  他笑了一声,不恼不怒,“我是哪根葱,等方侯爷到了就知道了。”

  想拿我去威胁方应看?我睁大眼,“你是金人?!跟我一起的其他人呢?你把他们怎么了?”

  “他们现在都还活着。”

  男人也没否认,慢悠悠道,“可是将来还会不会活着,就要看郡主配不配合了。”

  我怒极反笑,“你想怎样?”

  “将那桌上的餐食吃了。”他道,“你只需要好好活着,若是瘦了,怕是方侯爷会怪罪小王没能好好招待夫人呢。”

  我嗤道,“夫人,村里才通网呢您?我和方应看早分八百年了。”

  他恍然,又似惋惜,“怪道传闻说方侯爷有意求娶你们大宋皇帝掌珠公主赵金奴,原来流言非假,佳人到底比不得权势。”

  我的心猛一紧。

  方应看……想娶公主?

  我强笑了笑,“哦,你既然知道还瞎了眼把我绑过来做什么,抓了根草还当成宝,老天爷给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,顺便还把你脑子夹了下吧。”

  他冷哼了声,不耐道,“小王不与你做无谓口舌之争,歇着吧。”

  房门一关,偌大的房间顿时只剩下我一个人。

  我慢慢用被子把自己裹了起来。

  冷静,我对自己说,冷静,不能生气,别被人三言两语勾动,不能惊动蛊,否则就上了敌人的当。

  最早的变化——是方应看参加完公主宴回来的那晚。

  以那里为分水岭,之前那些天的温情和眼神中透露的温柔,不似作假,我曾和他朝夕相处,我曾触摸过他心里柔软的部分,我能分辨出来。

  而在那之后,方应看却突兀地向我提出了求婚。

  ——他明知我有自己的骄傲,如果真心娶我,怎会说出那种话?

  可如果——他是反其道而行之呢。

  不想让我嫁给他,所以故意说出那种话逼我离开,紧接着,我又到了三清山,在山上闭目塞听,与外界断连。可从前我的消息不会断的如此彻底,这次却连分毫都没听到,原因只能是……被人刻意隐瞒。

  是无情,叶问舟,还是师父?

  我深吸了口气……或许都有。

  过程并不重要。

  我并不相信方应看会是因为爱而求娶二公主,可彭尖曾经说过,方应看若要娶妻,便会娶自己最讨厌的女人,这样便永远不会有软肋。

  爱对他来说,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,而是深恶痛绝的事。

  其实早就清楚的。

  我用被子蒙住头,在脑袋里数了一万四千多只羊,从天色微晞到正午的烈阳。

  

  

  当囚犯的日子没有想象中难过,因为是VIP囚犯,看守虽然严格,我还可以点菜,还有丫头伺候,啊,本拉登都没有我快乐。

  不是没设法逃过,关键是贸贸然动手就是自寻死路,不过好在大致从零散的消息里摸出了些情况:

  ——绑架我的男人,是金国小王爷,金沉鹰。

  ——我现在身处的,是金国已经侵占的一座大宋边土城池。

  ——每天晚上零点两队看守人马交班,镖队的人,都关押在西边大牢里。

  过了这么多天,大概是见我一女子又安分老实,看守也松懈了不少。

  不过比起逃出去,先要确认一下镖队的生死情况。好在从前行万里路,大宋的疆域几乎都去了个遍,眼下这座城曾经来过,大致的地图好歹有个方向。

  等入夜,我假装上床歇息,在床上假寐片刻,直到差一个时辰换班的时候,在门脚部了小机关,把丫鬟叫进来,这是金人的丫鬟,会点儿汉语,刚走进来几步一个不防中招便倒了下来。

  我顺手接住以免发出声响,确认已经晕过去,又拿出赖药儿的药喂下。

  “好好睡一觉吧。”我把她塞到床上放下帷幔,自己则脱下她的衣服换上,端着托盘小心翼翼低头走了出去。

  一路通畅。

  我顺路扯了块黑布裹在身上,借着夜色四处看兵力部署,越看,心就提的越高,情况实在不容乐观。

  西边牢房离的并不远,运气不错,守卫的兵只一个,可是却站在牢房前,守的密不透风。

  我摸出一块石子儿,远远地弹射进前方草丛里。

  “谁?”金兵走过去查探。

  我立马钻进牢房。

  武侠剧虽然扯淡,但是调虎离山之计,从古至今都很有用。

  牢房幽暗,幸好练武之人的视力基本上都超过1.5,借着光勉勉强强也能看清,大多都是垂死之人,即便是看到我,也是满脸麻木完全无视的样子。

  进来的人,几个能活着出去呢。

  很快我就看见了李良他们,镖队的人死伤过半,眼下几个精神萎靡不佳如烂泥,却也还活着。

  活着就好。

  我看了一圈,却没有发现小希。

  “做事的时候别随便乱走,小心记你一个失职之过。”

  狱卒的声音在深暗的走廊里响起,我努力在脑袋里同步中金文翻译,“别光顾着爽,不过几个女囚犯,等得了上峰奖励,楼里什么姿色没有?要是把这些女人玩死了,到时候还有你的罪名。”

  这些人,居然做这样猪狗不如的事!

  我努力忍住起伏不定的心绪,却还是没控制住碰出了一点轻微的声音。

  “什么人?”

  我浑身绷紧,刚打算硬碰硬,却忽然被一双手按住。

  “我。”

  冷淡又熟悉的声音,带着半边面具的银发男人面无表情,“这是明天的任务。”

  几个狱卒放下心来,我躲在他高大的身影笼罩出来的那片阴影里,又跟在身后,在他支开门口金兵注意的时候溜了出去。

  “闷葫芦!”

  我小声地叫了句,“你怎么会在这里?难道这里就是——”

  燕无归语速极快,“你不该在这,我送你离开。”

   “那你呢。”

  “他们不会怀疑我。”

  我摇摇头,“如果我走了,牢里所有的镖师都会马上死,他们本来就是因为我而遭难,我必须把他们救出来,不然背着他们的命活一辈子,我宁愿死在这。”

  他没反驳我的话,只是皱着眉头看了看牢房,简单扼要总结道,“想把他们都救出来,很难。”

  “再难我也有办法。”只要金沉鹰还想利用我,我说,“只是……”

  “嗯?”

  “我先回去了。”我说。

  请求帮忙的话,犹豫再三,终究还是说不出口。

  不能再麻烦闷葫芦了,他面具下是和我手腕上相同的蛊纹,他背负的是不轻于我的沉重命运。

  

  

  故计重施地回到房间,丫鬟还在床上躺睡着,我把衣服换好,把她弄倒在地上用了些迷魂散,这东西用过后会让脑子昏沉,记忆错乱。

  果然,她醒来后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,我温言道,“没关系,谁都有犯错的时候,我不会跟你们王爷说的。”

  她千恩万谢地离开。

  装大尾巴狼大概就是我这样的吧,我苦中作乐地想,这样算不算方应看曾经说过的“有了他的教导痕迹”。

  尽管这些天我努力不让自己去想他,可是到现在,我却还是得用他作为筹码去跟金沉鹰谈判。

  想到小希……我闭上眼。

  当初救她,到底是救人还是害人呢。

  

  

   【捌】

  金国的小王爷不是说见能见,没能等到金沉鹰,我很焦虑,只是一时间确实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,每天就在这种精力憔悴间挣扎,人也迅速颓败。

  不知从哪得的消息,他们派来劝慰我的人是燕无归。

  “你该吃点东西。”他说。

  “这吃食吃不得,”我推开碗,“里面放了东西。”

  我猜类似于精神衰弱剂之类的,吃完之后总是让我的意识恍惚,有的时候做出的事情连自己都没有记忆。

  燕无归道,“一直不吃,只会死的更快。”

  “早死和晚死有什么区别?稀里糊涂死,我宁可现在就死。”

  “那就吃这个。”他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油纸包,打开里面是一根黄澄澄香气十足的烤鸡腿,“我烤的。”

  “……真香。”

  上一回这么吃东西好像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,如果不下山,或许——没有或许,金人对我的图谋早已有之,且势在必得,下山与不下山,区别只在于我身边被牵连遭殃的人不一样罢了。

  曾经触手可及的安逸,如今都已经变成了遥不可及的事情。

  我轻轻唤了一声,“闷葫芦。”

  “嗯。”

  “李良他们……还好吗?”

  良久,我听见他说,“还活着。”

  “那就好。”

  我靠着阳光晒到的墙壁,慢慢合眼:“闷葫芦,我好累啊。”

  汴京秋日的红枫叶,三清山永远清澈的溪流,展翅的白鹤,大漠里的黄沙滔滔,雪落原长年寒冷,现代的车水马龙,高楼大厦……过去未来好的坏的,记忆碎片在面前交织穿梭,在脑海中组成光怪陆离的影。

  燕无归道,“累了就闭上眼休息。”

  “不是这个累——我怕我睡着了,就再也不想醒过来了。”

  燕无归说,“我会叫你起来。”

  “万一起不来呢。”

  “我会叫你起来。”他缓缓重申了一遍,带着一股执拗,“你不会起不来。”

  我笑了,“别生气,我就是随便一说。”

  燕无归走过来,沉默地扶住我往地上栽的身体。

  真奇怪,这个人的剑是冷的,眼光也是冷的,神情也是冷的,可是体温却灼烫的不得了。

  “知道吗。”我望着窗纱,昏暗的天光透着缝隙照进房间,在地上开满一朵朵寂寞的花:“如果有下辈子,我想变成星羽原里的一朵向日葵,每天就晒晒太阳,其他什么也不要想,什么也不要做。”

  燕无归说,“好。”

  困意上涌,我小声打了个呵欠,“谁也别想找到我。”

  “向日葵很扎眼。”燕无归说,“而且星羽原里全是蒲公英。”

  “那该怎么办呢……”

  我昏昏沉沉睡了过去,燕无归收拢手臂抱紧怀里的人。

  “我想办法。”良久,耳畔响起轻而均匀的呼吸声,他说。

 

  

  我似乎做了个梦。

  耳边响起了奇异的笛声,古怪的旋律,身体不由自主地动。

  梦里模模糊糊的看见无情,还有一个锦衣人——金沉鹰,两人隔着城墙,彼此锋芒毕露针锋相对。

  金沉鹰笑道:“原来是四大名捕的无情捕头,大驾光临,实在有失远迎,不知有何贵干?”

  无情脸色苍白,身上有连日赶路的风尘沧桑,冷道:“把她放了。”

  “放了?”金沉鹰不恼不怒:“若有千兵万马也罢,如今只大捕头一人前来,就不怕有来无回?”

  “我一人足矣。”

  “若小王没记错,你们大宋的皇上似乎是主和派,神侯府一向最讲究忠诚,难道如今野心也大了,自己有了主意不成?”

  无情握紧轮椅的扶手,青筋微露:“所以今日来的不是神侯府无情。”

  “是盛崖余。”

  

  视线逐渐清晰。

  手指尖忽然剧烈一痛,意识从昏沉里陡然清醒,身体却又被压住,才没做出惹人注意的事。

  是闷葫芦。

  “保持心智。”他迅速说完,自己的神情却恍惚了起来,“离开这里,李良他们……已经中了死蛊……”

  中蛊。

  我下意识往前看去,无情坐在轮椅里,神色坚定如许,望向我的目光却又隐了几丝痛意。

  我这才发现手里握着长剑,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城门外,周围已倒下了不少人,有几个,就是牢房里见过的镖师——一切不是梦,是真的,那饭食里有蛊,或者迷失我心智的药物,让我变成了金人操纵的傀儡,对至亲刀戈相见。

  “把他抓起来,记住,要抓活的,”金沉鹰的声音从头顶响起,“无情大捕头,你的小师妹如今神志不清,只听我的号令对付你,真是可惜了你这份千里迢迢赶来的情意,果然世间,动情者最蠢。”

  什么最毒妇人心,男人狠毒起来就没女人什么事儿了。

  我心里都找了好几个丑陋大汉把金沉鹰这样那样了无数次,又听着他一声令下,“鬼梦老叟,继续吹吧。”

  是鬼梦老叟这个老货!

  那古怪的笛声又起,我低下头,抿了抿高衣领。

  衣领上已经融了我仅剩不多的几颗保持神智的药丸,原本带着的药箱早已被拿走,所以我才不敢多吃金人提供的食物,毕竟仅剩不多的几颗,必须斟酌着用。

  如今,正是用场。

  一大波蛊奴朝无情涌去,却又很快地倒在了他如梅花一般美又暗含危机的暗器上,我一路畅通无阻地到了无情身边,鬼梦老叟得意的嗓音变调,“动手!”

  我举起长剑——

  反手挑飞了一个试图攻击无情的蛊奴。

  “你!”

  我转过身,“你算什么东西?我堂堂三清山弟子,也是你能操纵得了的?”

  无情声音微微失控,“师妹!”

  “好。”金沉鹰不怒,反而拍掌,“不愧是方应看看上的女人,如今倒是有点儿样子了,不过……”

  他话锋一转,“你觉得今日,本王会放你们走?”

  “不会。”

  我突然回身抱住无情,手借机穿过他的腰侧停留在轮椅的暗格后,极快塞了张纸条,在他怔愣瞬间转身扯下耳环珍珠,当着所有人的面吞了下去。

  “我已经把子母蛊的母蛊下在了盛崖余身上,子蛊我吞了,”我说:“他今日若死我也活不了。金小王爷,你不是想拿我这条命去威胁方应看吗,知己莫如敌,你应该很清楚,如果我死了,对于方应看来说,尸体可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。”

  “你说什么?”无情惊道。

  如果是别人,他不会中蛊,可是我,他只防我,却从来都防不住。

  “我不阻止你去拼命,可现在蛊已经种下了。”我头也不回道:“看你是想让我活,还是想让我去死。”

  根据看剧多年的经验,对付这种人最好直接用做的,少说,他们可能前面嗯嗯啊啊答应了你的要求,但是很快他们就会出现不得已的苦衷,然后自作主张大义凛然慷慨就义。

  遇到的男人正派也好,反派也好,一个比一个不好搞。

  如果有下辈子,我一定要去东北,这辈子实在太南了。

  “有蛊又如何?”金沉鹰眼中兴味十足:“郡主可知,你已经身怀六甲,看这情况,想来该不是无情神捕的,都说为母则强,难道你就这般狠心?”

  ……怀孕?

  我——怀孕了。

  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,一下子将我的世界炸了个猝不及防。

  我茫然地把手放到小腹。

  温温热的皮肤,比起往日的平坦稍稍有些凸起。

  “原来不是消化不良啊……”我醍醐灌顶恍然大悟。

  我已经有了孩子了吗?我和……方应看的孩子。

  无情移动轮椅护到我身前,冷道,“王爷不必刻意挑拨。”

  鬼梦老叟道:“小的可以吹笛,操纵她回来。”

  “吹什么破笛子,你嘴这么脏怎么不给人吹箫呢。”我回过神啐了一口:“像你这种舔狗,舔到最后一无所有。”

  老东西气得吹胡子瞪眼的,无情在身后无奈地叹气,我这才后知后觉有点当众开车的羞耻。

  哎不管了,无情这种小仙男肯定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黄色。

  不过要不是因为身上还有最后一颗药能暂且克制蛊音,我还真硬气不了。我刚摸出药丸要往嘴里塞,又猛地停了下来——不能一整颗吃下去。

  蛊毒发作的时候虽然会控制神智,可同样也会让武功大增,我能在蛊毒发作暴走时杀掉能和冷血师兄匹敌的燕诗二,那眼下就绝对不能让意识保持完全清醒,否则就会少一分胜算。

  世事弄人,以前还真是从来没想过,让人恨之入骨的蛊毒,有一天,竟然也能成救命的良药。

  只是……

  孩子。

  我死死地咬住唇,手慢慢落在小腹上,那里已经微微凸起。

  隔着薄薄的肚皮,里面有一个小小的,刚刚成型的小生命。我震惊于它的到来,也在一瞬间想过放弃,可事到临头,我却那么的舍不得。

  “舍不得就不要舍。”

  无情突然拉住我。

  我回过头去,他对我缓缓摇了摇头:“别做傻事。”

  “我不要你出事。”我闭上眼睛,决绝地掰开他的手:“月牙儿,我已经决定了……你别拦我。”

  这一线时间已经短暂地令人来不及再有半分犹豫,我把药丸一掰为二,没有水,只好艰难咽下半颗龙眼大的药丸,呛的人掐着嗓子咳嗽。

  这么大个药丸子,真是想活活噎死我,还是现代好,小儿麻痹症那个糖丸特别好吃,我还偷偷拿了两颗呢,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吃到。

  要是我的孩子也能尝到……该多好。

  “还好吗?”无情扶着我的肩膀,有些厉声。

  锦衣人叹了口气:“你这女人太倔强了,就不能听话些么?”

  听你个涪陵榨菜,你妈以为自己开中餐厅呢。我笑道:“我没打算英年早逝,就这么死了,听着特别不光彩。”

  无情看着我,忽然笑了,缓缓点了点头:“好,我知道了,我会守好你背后,让你无后顾之忧。”

  真奇怪,我站直身体,擦去眼角眼泪,想想,以前有人护着的时候,手指被书页划了一道都能叽歪好久,师兄偶尔饭煮糊了也要跟他耍个小性子……可是现在,事情不能再推给别人,心里居然也没觉得什么了。

  大概人都是被死局逼出来的,有人宠的时候知道自己有人爱呢,就肆无忌惮地大哭大闹,知道没人可以求了,就不哭了,也就不指望菩萨了。

  意识逐渐模糊,我握紧手中的剑,剑尖慢慢指向面前排排傀儡。

  不要紧,还没到绝境。

  ——我还寄希望于那个拥有一半神智的自己。

  “不自量力。”锦衣人冷哼:“去,把她抓回来。”

  “记住,要活的。”

  一排排的傀儡动了。随着一声长喝,我用力挥刀朝对面砍了过去。

  “杀——”

  “杀!!!”

  ……

  厮杀声中,一片血气冲天。

  挑、刺、砍、劈、抹……我一剑斩却一个人头,无情在身后用暗器辅助,差不多就是小乔加大乔的配置,一个输出加辅助,就是少个奶。

  从头颈中喷涌出的鲜血溅的到处是,来不及避开就会被喷个满脸。被控制住的傀儡没有感情也没有疼痛感,永远打不退,通常才砍死了这个,便又得马上举剑去杀那个。我游走在神情僵硬身法又异常灵活的傀儡中,不停举剑落剑,一次次重复相同的动作。

  血腥味让人作呕,身上的衣服几乎已被血浸透,眼下如同到了现实版的《釜山行》,或仿真度极高的vr游戏,没有意识的人如丧尸,面目变得狰狞可怖,且毫不畏死。

  可惜现实是——想象自己高玩叶修,实际操作卢本伟。长时间挥动,手臂慢慢麻木,却仍旧不敢停下。

  锦衣人淡声道:“再这样下去,你身体会吃不消的。”

  “黄鼠狼给鸡——我呸,”我挥刀吼道:“你假惺惺给谁看啊!”

  操纵蛊奴的笛声又起,敌人攻势更凶。哪怕吃了药,我听到这声音意识还是跟着恍惚了一瞬。

  我咬破舌尖清醒过来,信手把断了的剑扔掉,劈手夺去一个傀儡人手中的长剑,顺手掐住了他的脖颈。这傀儡人的眼睛已经变得赤黑,已经完全沦为了蛊奴,除死以外再无药可救。

  “啪嗒”的一声,有什么东西从那傀儡人的腰侧应声落下。

  那是一个小木牌,上面用稚嫩的字体写着“祝爹爹平安如意”。

  ——“闺女写给咱的,非要咱带上,还等着咱回家给带好吃的呢!”

  ——“不准动她!要动手就先跨过老子的尸体!”

  ……

  李良。

  我闭上眼,不敢对上那双空洞的眼瞳,收紧手指,声音发颤。

  “对你不起,来世必偿。”

  指缝间响起清脆的咔嚓声,傀儡人的头颈骨折断歪倒下去。

  

  

  已经不记得到底杀了多久,脚下满满都是粘稠感。

  鲜血让身体变得无比兴奋,开始还记得招数,到最后,我完全凭借本能动作,切瓜似的收割人头。直到无意间低下头,血泊里现出一个女子轮廓——脸上溅满血,恐怖的深色纹理如珠网蔓延整张脸,一头白发散乱如贞子。

  等等,贞子是谁?

  ……我又是谁?

  我茫然地停下。

  “醒醒。”一个男人说:“豆芽菜,停下,你看看我。”

  “快醒过来。”

  “快醒来。”

  声音一直在耳边嘈杂地响着,又像是很远的天外传来。

  我张了张嘴:“方——”

  脑袋里的声音戛然而止,肩头的一缕白发滑落了下来,我茫然地低下头,和血泊里的女人对视。

  血泊里女人眼睛中翻涌起可怕的血潮,腥红的颜色很快吞没了眼白。我冷漠地抬头,持剑站起,对着过来的人机械而重复地举起长剑。

  “月——”

  “月牙儿。”我无意识地喃喃:“不准……伤害他。”

  剑挥过去的瞬间,剑刃被暗器击中,手腕被震得发麻,剑虽然没脱手,却已经刺而无力,我干脆转朝暗器攻来的方向刺去,“嗤”的一声,剑刃划破皮肉,血滴滴嗒嗒顺着剑刃往下流。

  我猛地怔住。

  在我面前的男人用手抓住剑,鲜红的血从伤口汩汩流出。

  “已经没有敌人了,那些都是幻觉,我是无情,没有人要伤害我。”他一步步近拢:“你睁大眼睛,看着我。”

  “我是月牙儿。”

  他说他是月牙儿。

  月牙儿。

  我的瞳孔陡然放大,被眼前人手上鲜血刺激的短暂清醒了一瞬,痛苦地克制强烈杀人冲动,语气狂乱:

  “你疯了!”

  “我可以疯。”无情握着剑,白皙而几近透明的手整个被鲜血染红,面上依然冷静理智到极点:“但你不可以。”

  “你想死吗?”

  “那要看你想死还是想活。”

  无情手仍握着剑刃,鲜血随寸寸靠近从伤口里涌出来,锋利的刃轻而易举划进他无比尊重且视而如命的手,那双秀气的,灵巧的,能发暗器的手。

  我浑身都在颤:“走开……你走开,把手松开!”

  “好。”他答应了,却没动作,平静的声音听不出丝毫痛楚:“可是,作为交换,你要醒过来。”

  “你可以的。”

  我以为自己会再度陷入狂躁,瞳孔却反而一点点清明起来,在混着鲜血的水洼里惊恐地看见自己白发,黑纹密布的脸,手,血红的瞳孔,伸手摸上脖颈,上面动脉虬结如树根。

  长剑“当啷”的一声掉落在地上。

  “对不起……月牙儿……”我极度恐慌,哆嗦着手去捂住他的眼睛,声音带着哭腔:“你别看我,别看我。”

  “……求求你。”

  那张脸完全失去了人的样子。

  蛊已成型,能不能从这里逃出去,已经没有意义了。

  无情没动。

  可掌心里传来温热的,湿漉漉的感觉,却不是错觉。

  “我总以为,有些话,一辈子不说了,也好。”无情就这样被我遮着眼睛,语气轻柔:“可是,生死面前,还藏着掖着,好没意思。”

  他笑了一声,伸出完好的手,抓住我的手腕,寸寸下移。

  直到手心,覆上单薄温凉的唇。

  “怎样都好,怎样都没有关系,你都是我认定的小太阳。”

  

  

  “好一副真情告白,可惜现在可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。”

  金沉鹰有些怒意,又忽然笑了,“怎么,郡主打算就此离开?不管你的同伴了,她可是因为郡主才变得这么惨啊。”

  说着,他拍了拍手掌。

  立刻有人搀着浑身伤痕的女子出来,那模样,赫然是小希,奄奄一息的模样像是遭受了不少折磨。

  “别用这眼神看我,是小王花力气才勉强吊住了她一条命,药只有我才有,离了这里,她也活不下去。”

  他不打算放走小希。

  我死死地盯着金沉鹰。

  “看小王也没用。”金沉鹰道,“怎么样?想好了吗。”

  “师妹……”

  我慢慢松开无情的手,站起来,“我有两个条件。”

  “说。”

  “第一,让无情安全离开。”

  “可。”他点头,“我暂时未打算和神侯府交仇——至少,别两个这么深。”

  “第二,解开燕无归的蛊,放他走。”

  “一人对两人,这可不是什么划算的好买卖啊,”金沉鹰摇头,“况且若你自杀,小王不就赔本了吗。”

  我苍白着脸色冷笑,“你想多了,我想杀你还来不及,怎么会舍得自杀。”

  他拊扇大笑,“好。”

  鬼梦老叟道,“王……”

  “不过一个蛊奴,少一个就少一个,”他不耐烦地挥手,“去。”

  又对我笑道,“郡主的条件我都已经满足了,现在玩儿够了,你也该回来了,否则这丑女人,恐怕会委屈了本王的鹰——得吃那么难吃的肉。”

  “师妹。”无情声音苦涩。

  我笑了笑,“月牙儿,你和燕大哥一起回去吧,你还有大宋,别耽误事儿了。”

  “……那你呢?”

  “我?”

  我还有选择吗。

  “我已经回不去了。”

  

  

   【玖】

  突出的蛊纹已经消了下去,尽管还有点印子,头发全都白了,比在美容院花几千块钱做的漂白效果还要好,而且还是无污染、无公害。如果大家都可以自己控制发色,整个大宋就可以省下一大笔钱发展基层建设……

  这么想我又做了点贡献呢。

  塞给无情的兵力部署图哪怕不全,应该多少也能发挥点作用吧。

  我有一下没一下地哼着歌。

  蛊没继续发作,不用想也知道,掉进了玩蛊的老巢里还不是任人搓揉捏圆的,也算是多赚几天命。

  不亏。

  我坐在小希床边,数窗子上爬的蚂蚁,时不时摸摸小腹——孩子也真是坚强,大概是随了我,打不死的杂草精神,经过了那么强的一战,居然也没事,唯一有点遗憾的是,我的武功已经全部废了。

  也不知等了多久,女子慢慢睁开眼,僵硬地转头,看见我。

  “你醒了。”

  “我醒了。”她闭上眼,说,“你——为什么要回来?”

  “因为金沉鹰说……”

  “我知道。”

  她冷冷道,“他拿我的命威胁你,可我和你非亲非故,你就此远走高飞不好吗。”

  “为什么这么说?你的命难道就不是命吗?”我皱眉。

  “我的命确实不是命。”

  小希笑了声,目光空洞而冷,“在方应看的眼里,我不过是一条用完就可以随手扔掉杀掉的狗。”

  我心里一跳。

  她冷笑,“我不叫什么小希,我是,被方应看折断手的无梦女。”

  我张了张嘴,说不出一句话来,只觉得一生艰难。

  “你是……无梦女。”

  “是啊,”无梦女笑得有些疲惫,又有些畅快,“侯爷接纳我不过是为了《山字经》,我那时能把《山字经》给他,后来我就同样能把它给金沉鹰。”

  我浑身发冷。

  “所以,你的出现,一开始就是和金人的一场预谋?”

  “你应该说,从方应看决定对我动手那天起,一切就是他的一场预谋,如今,不过是他种因结果罢了。”

  “三姑娘,现在,”无梦女淡淡道,“后悔救我了吗。”

  

  

   【拾】

  我以为我那样恳求过方应看后,就能改变结局,可最后呢,方应看还是对无梦女下了手,尽管没同原作那样杀了她,可是这结果区别不大。

  我只觉得越来越累。

  “不是说想要杀本王吗?这副样子,可杀不了我。”金沉鹰倒是闲着来找我,道,“怎么,那蠢货已经把真相告诉你了?”

  我看了他一眼。

  这才知道,原来在城墙上他说的“花力气才勉强吊住了她一条命”不是虚言,是指从方应看手里救回来的事。

  “说了怎样,不说又怎样。”

  他反倒兴味盎然,“我听说,你以前是当女捕头?”

  “不。”

  我说,“我是配钥匙的。”

  “……配钥匙?”

  “对啊,”我说,“你配吗,配几把?”

  他下意识被我绕进去了,脱口而出,“我不配。”

  “我一掐指就就看出来了,你就是个不配的样子。”我点头,“对了,我还会算命,你要不要算什么东西啊?”

  “……”

  他神色古怪,没有被惹怒,反而像个神经病一样笑起来。

  我抢先开口,“麻烦你不要说那句话。”

  “哦,什么话?”

  “比如说‘真是个有趣的女人’之类的。”

  他一怔,接着叹了声:“小王都快要情不自禁心悦于你了。”

  哦,我82年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。

  “那麻烦这位小王努力努力,争取快点爱上我,”我在大宋卖安利:“了解一下,有一种爱叫做放手。”

  金沉鹰一愣,随即朗声长笑。

  等笑够了,又看向了我,声音少了做作的虚伪,带了几分意味不明:“要我放了你这难得的妙人,怕是不能够,你好好休息,就算不考虑自己,也该考虑考虑肚子里的孩子,该吃的,也别亏待自己。”

  我撇了撇嘴,无非就是怕人质死了呗。

  “你若是真死了,无非也就是多一副棺材的事。”

  哇,你有读心术吗?

  我懒洋洋道,“辛辛苦苦换的人质没了,你不说赔了吗?况且,我死了,方应看没了顾忌,娶一个有权有势的女人,没有弱点,不是更好。”

  金沉鹰笑道,“没有弱点真的是好事吗?人不是生而强大,正因为有弱点,想保护它,才迫使自己不断变强。若没有弱点,方侯爷,也就停在这儿了。”

  他叹道,“小王也很想知道,面对爱人尸体,方侯爷到底是会所向披靡,还是会烂成千疮百孔。”

  我捏紧了衣服,“呵,你这中原的话本子看多了,脑子里也奇奇怪怪的。”

  “或许如此。”他点头,“不过不急,很快我们就能看到结果。”

  “大宋这块土地,本就该由强者征服。”

  我冷道,“你们不是在征服,你们只是在侮辱。”

  “唉,此言差矣,”金沉鹰似是无奈,一字一句道,“被强者侮辱叫征服,被弱者征服……才叫侮辱。”

  

  

   【拾壹】

  印刷在历史书上的事件,还是响起了开始的号角。

  一个人想要改变自己的历史,都不一定能成功——哪怕重来,人性格难改,终究重蹈覆辙。更别提大国历史,其中又是有多少个一个人拼凑而成的。

  金兵开始忙了,也没把我多放在眼里,我倒也没有自视甚高——我这个人,说白了只能算战场筹码的锦上添花,有了更好,没有也不影响。

  根据这些天相处我推测,金沉鹰个性唯我独尊我行我素,比起方应看的肆意更多了一分无所顾忌,本来就不能用常理衡量,说白了就是个反社会。他似乎把方应看当成了宿敌,花费大量蛊奴捉住我,可能根本就没有把我当成什么筹码的打算。

  ——他只是纯粹想欣赏方应看的反应。

  仅此而已。

  如果这个倒霉的绑架者不是我的话,我甚至可以站在局外一边吃瓜一边说声gay里gay气的。

  很遗憾我是。

  按照大宋气节论,我要是现在死了,估计还能得个牌坊。

  有个屁用,又不能吃。

  而且,我不能死。

  金沉鹰知道我知道,当我彻底死去的那一刻,我将不再是我。

  而是真正的,蛊奴。

  

  军队的杀伐之气使得天色也染上了一丝肃穆。我往外看了看,金沉鹰走了进来,“告诉你个好消息。”

  “说吧,我能承受得住。”

  “金宋之战就要迎来第一场了,大宋主将是方应看。”

  “哦。”

  他挑了挑眉,递来一张纸,“有什么想对方侯爷说的,写在上面吧。我会着人送去大宋军营。”

  这就是确认人质存活了。

  我点头,拿笔刷刷写了几句,就把纸扔回给他。

  金沉鹰念,“‘穿那件黑底红氅带毛的战服’——这是什么意思?”

  “穿着好看呗,所以想多看几眼,你问题怎么这么多。”

  “小王着红亦不差。”他叹道。

  我莫名其妙,“你穿什么关我什么事。”

  他微笑,“事毕,我告辞了,明日送上几件新衣服,你选件喜欢的吧,到底也该好好打扮一番。”

  

  

  事实证明金沉鹰的眼光确实是不错的,送来的衣服风格各异,颜色饱满。

  我坐在窗边梳着头发,撇开脸上那些奇怪的黑色花纹不说,其实对新造型接受度还是挺高的。

  朋克风嘛。

  “你倒是会自娱自乐。”无梦女道,“从背后看这头白发,倒像是个老婆子。”

  我头也不回,“能老是福气,有人想活都活不到白头呢,老天有眼,让我白发人送你黑发人。”

  红绿蓝,我最后还是选了一身绿色的广袖长衣。

  无梦女看着镜子忽然道,“你以为方应看会来救你吗,我知道他的心有多硬,他是不会为你去死的,你的信已寄去,可宋兵依旧未退一步。”

  我忙着给自己画眼线,这玩意儿真的贼拉难画,动不动就戳眼睛,“他今日是为大宋而战,若是死了也是为了大宋百姓慷慨赴死。我也是宋人啊,你四舍五入一下他不就是为我去死了嘛,哦……不好意思,忘了你数学可能不好。”

  无梦女道,“我看你,就如同看当初的自己。

  “那你可能是眼瞎了。”

  我穿好衣服化好妆,拎裙子转圈圈,“好不好看?”

  别问为什么转圈圈,穿汉服大家都想转圈圈!

  “你就不恨吗?”无梦女看着我,“哪怕没有名门正娶,可是你还怀着他的骨肉,你就不恨他吗?”

  我转的有点晕,“夫妻本是同林鸟,大难临头各自飞嘛。”

  她看我像傻逼。

  我看她也像。

  “你真不幸。”她突然笑起来,“至少我已经清楚他是个怎样的人,而你还不清楚。哪怕是无情,到最后,选的也还是离开你,你比我悲哀。至少我不曾拥有过,而你,拥有的,通通都失去了。”

  我转过身,正对她,“不幸的是你,我这辈子该干的都干了,被骗了也被救了,被爱了也被恨了,现在连孩子都有了,简直就是个现充。你呢?”

  “有的人活着,而你已经死了,我当初救的不过是一具尸体。”

  她神色怔怔。

  “我也没后悔过。”我道,“救你,不是什么高尚的理由,因他罪过而死,方应看会记得我一辈子,毕竟——狠厉侯爷的心头白月光,听上去也挺带感的。”

  “你个神经病。”无梦女终于忍不住道。

  

  

   【拾贰】

  当人们特别重视的某一天到来时,例如高考,又或者例如考驾照,人总是把那天的细节记忆的很清晰,在老了回顾一生的时候,总是会用这样的口吻,就连小学生都会写,“记得那天……”

  “我永远都不会忘记……”

  可是到后来想起来,那似乎只是寻常的一日,就像金鱼在水里吐的平凡无奇的一个泡泡,闪了闪,就破了。

  我贴好额间的花钿,还是cos甄嬛那个姣梨妆,幸好是在古代,要是在现代搞不好会被人说是山呢。

  “啊……”我捏起兰花指,在镜子前自我欣赏,十分做作地念道,“真是个,闭月羞花的美人儿……”

  “该走了。”无梦女面无表情。

  我收敛神态,身姿,庄重地跨出门槛,沐浴在光下。

  人活着真是忙啊,就像是轧戏的明星,还没来得及赶完这场,妆容未褪,就得匆匆前赴另一场。

  还好,一切就快要结束了。

  

  

  我来过战场,不过是《古战场文》里描写的那种苍颓的古战场,生死已尽,利益纷争随着改朝换代俱已成沧海一粟,腐朽的骨架和生锈的兵器掺杂共生,满地只剩下斑驳苍凉的历史,历史是没有对错的。

  千年前的今天,我在历史之中,历史不再是历史。

  我一步一步跨上城楼。

  裙子有点厚,得提着点儿才能不绊倒,要是放现代估计就撩着裙子就跑。

  金沉鹰已经站在城墙顶,身上的黑氅红袍英姿飒爽。

  我下意识朝城墙外看去。

  乌云蔽日,大风轰轰烈烈,浓墨重彩写着“宋”的军旗迎风招展。

  方应看迎风骑在高大的骏马上,手拉着马辔,军甲之下果然身着黑底红氅,袍袖迎风而扬。

  他看了过来。

  哪怕我看不清他的表情,可是我知道,他看着我。

  “知道吗?”无梦女站在我身边,笑着轻声道,“一切皆有代价。”

  “欠了人的,终归是要还的。”

  她空荡荡的袖管在狂风中猎猎而舞,像只随时会翩跹展翅的赤色蝴蝶。

  无梦女身后,大宋碧血营笼罩在残血夕阳里,默立肃穆无声,悲壮而苍凉。

  我悚然而立。

  

  

  “我期待的这天终于到了,”金沉鹰俯瞰宋军,“不愧是方应看,那一帮子没用的酒囊饭袋都能训练得人模人样。”

  我斜乜了他一眼:撞衫明显故意,金国小王子怎么这么婊里婊气的。

  金沉鹰看了过来,“我知道你们大宋,成婚总是红男绿女,你今日身着的这身绿衣确实很美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狗男人去死吧。

  “不过,在我们大金,”他勾起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,“只有真正的勇士才能夺得新娘。”

  接着又道,“郡主,若你弃暗投明,心悦于我,你不必死,本王也不介意认下你腹中的孩儿,只是从此改名换姓,不姓……方,且以我大金为国。”

  战争无非是为了资源,所谓的资源在他们眼里不过就是吃的,用的,和女人。

  没有什么会比侵占妻子,更改宗法更羞辱汉人的事情了。

  果然,宋军隐隐骚动不安,方应看长臂一扬,冷道,“肃静。”

  这鸡毛都不生一根的破地儿,四舍五入一下,今天也算是因为我人口密度达到鼎盛,比小巨蛋演唱会还牛。

  眼下却无比安静。

  我知道,方应看在等我的回答。

  所有人都在等我的回答。

  我笑起来。

  尽管武功尽废,我好赖还有内力,自带扩音器还是没问题,“小王爷,你打错主意了,我三清山只有站着死的,没有跪着生的,就算要跪——”

  “这世上也只有孙子跪爷爷的道理,又哪能爷爷跪孙子呢。”

  “你!你什么态度!”鬼梦老叟怒道。

  “断脊之犬,摇唇鼓舌,还敢在宋军面前嘤嘤狂吠!”我冷笑道,“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!”

  “你胆子真是很大。”

  金沉鹰冷道。

  他冰冷的眼神看了过来,身上的气息很危险——终于对我释放出了浓厚的杀意,“你若是不想活下去,本王觉得,开战前血祭也不错,不怕死吗?”

  我一字一顿,“身为中,大宋子民,宁可浴血而死,也绝不引颈而亡。”

  我生于宋,长于宋,也因机缘际遇,跨越到千年之距,我见过千年前的乱世纷争,那些折戟沉沙的宝刀利鞘,随着时光流逝埋葬生锈,华夏的魂却始终熠熠生辉,哪怕沾血也不曾暗淡,不管是从前还是遥远的以后。

       千年后的中国和如今的大宋,此刻于我而言,再无分别。我既是宋人,也是千年后的中国人。

  都是我的国,是我誓死要捍卫的信仰,子民血管中流淌着同样的血液。

  我走向城墙边,向着广阔无垠的苍穹,向着宋军旗帜的方向,那里屹立着数千男儿,向着更远的地方,那里有无数期期盼盼的老弱妇孺,他们都是无辜至极的百姓,不该受到战争倾轧。

  “大宋的将士们!”我朗声道,“因为有你们,大宋就跪不下去!大宋的脊梁还在!大宋还在!”

  千年后的中国——也还在!

  “自古以来,保家卫国,无有不牺牲者。”

  我深深朝宋军之首那里看了一眼,几乎用尽全身气力,嘶声裂肺,“今,大宋抗敌,流血牺牲,自——我辈始!”

  

  

   【拾叁】

  天已入夜,战火纷飞。

  两军交战已数时辰,到处都血迹淋漓,被护城石砸中的碎肉块和脑浆四处可见,有金人的,也有宋人的,城门已经撞开,两军兵戎相接,处处可闻刀戈碰撞之声,血气甚至弥漫了视线。

  “怎么,方将军还舍不得动手?”

  说话的人头上带着盔甲,脸上沾满血迹却仍看得出姿容欺霜赛雪,手一伸立刻有人递了弓箭,“火箭头已经备好,眼下战况正佳,得趁着这股势头一鼓作气,最好把他们整个都烧干净,失了战场先机可不好。”

  “不过毕竟是你挚爱的女人,也是个有血性的,我都怪舍不得,更别说你了,让我替你解决罢。”

  似乎为了响应这话,黑暗中无数箭头上的火光就如一双双的眼睛,正在不停地跳跃闪动。

  方应看喝道,“赵金奴!”

  “公主殿下,侯爷!”彭尖上前深深拜了下去,“请让小的去把夫人救回来!”

  “救?延误军机谁负责,”赵金奴将大弓拉满弦,“而且没瞧着我这不是在救吗——把人送上西天,不就是救她脱离苦海了么,难不成你以为我恨她?待会儿箭头射上去,被火活生生烧死岂不是更难受。”

  “不需要。”

  方应看冷道,“她是我的,要死,也该死在我方应看的手上。”

  他闭上眼睛,很快又睁开,一言不发地拿过赵金奴手中的弓箭,张弓拉弦,对准了城墙上单薄的身影。

  彭尖踉跄,“侯爷!您就让小人去救夫人吧!”

  “放箭。”

  “侯爷,”彭尖眼睛通红,“姑娘,姑娘她还怀着您的孩子啊!”

  “彭尖,”方应看转过头,眼睛里是深不见底的深潭,漆黑再无光亮,斩钉截铁的声音可切冰断玉。

  “我说,放箭。”

  

  

  数千支带着火光的箭齐刷刷射出,一下子划破长空,像是从地面而起的流星,骤然点燃墨色的夜,四周光亮如白昼,比最盛世的烟火还要璀璨。

  带着流光的弧度落下后,城头开始着起火来,无数金兵掉下墙。

  

  

  “方应看竟然如此心狠——”鬼梦老叟怒道。

  到处都是火,我被勾起了恐怖的恶梦,大口大口呼吸努力使自己平静,鬼梦老叟死死地瞪着驴眼睛,抬手就要吹笛子,我想去夺又被避开,眼见那笛声就要响起,空气突然嗡嗡振动。

  我下意识转过头。

  一只厉光闪烁的箭头直直射了过来——

 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,眼见那只箭头擦过我身前,正中鬼梦老叟。

  “啊!!!”

  他捂着心口不可置信,踉跄后退,吐了口血。

  我立马转头去看,光影交错的火光中,坐在高头大马上的人身影明明灭灭,沐浴着鲜血,所向披靡。

  “竟然杀我……”

  鬼梦老叟一把扯出胸口的箭,向我猛地拍出一掌,“下地狱去吧!死了变成蛊奴,永世不得超生!”

  他圆睁着眼睛,仰面倒地而亡。

  身体不受控制地飘飞起来,就如秋末的残叶,随风飘荡——坠落。

  大概,这就是结束了吧。

  我闭上眼睛,安静地等待那一刻降临,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,忽然一个翻转,一具温热的身体垫在了我身下。

  我愕然地睁开眼,吃力地往下看。

  “……无……梦女?”

  她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,又或者,是那份命运赠予的凄楚早已经和她的脸庞根深蒂固地长在了一起。

  “傻女人……”

  大风吹散了耳畔的声音,无梦女慢慢阖上双眼。

  “不欠你什么了。”

  砰的一声,世界似乎归于宁静。

  身体重重地坠地前,我只来得及用仅剩的两分内力护住腹部,哪怕有无梦女身体做底垫还是受到了极大撞击,后背似乎被什么戳穿了,疼的几乎呼吸不过来。

  我努力地转过头,无梦女的口里不断咯出血,头侧了下去。

  表情安详。

  “也好……”

  我忍住眼泪,慢慢躺回去,摸着小腹,努力放缓着呼吸,可身下不断涌出热流,粘粘稠稠的,怎么止也止不住。

  “不要走……”

  我死死揪着胸口的衣襟,声音嘶哑,“不要走……”

  有什么东西正在剥离身体。

  ——孩子离开了。

  我的孩子,它不要我了。

  耳边的号声马蹄声还在响着。头顶漫天的火光还有隐约的星点,美不胜收。

  和三清山一样美的夜景。

  我一眼不眨地看着漫天繁星,眼泪忽然就落了下来。

  “对不起……”

  妈妈对不起你。

  

  

  北地的风很冷,冷得像一场永远不会结束的寒冬。

  赵金奴平静的声音里暗藏冷意,“方应看,你的箭头偏了。你以为,杀了鬼梦老叟那老东西有用吗。”

  “她中的蛊,假以时日爆发,尸体化蛊反成遗祸,也得烧了。”

  旌旗烈烈作响,敌军的城头喷薄出了灼灼烈焰,如同盛放的红莲,一下子将半边天染得通红,金戈铁马相交之声犹如龙吟,长啸不绝。厮杀怒吼、劲急狂风中,一道浅绿色的秀丽身影,跟断了线的风筝似的,急急从墙头坠落。

  “咦,这不是你那夫人吗,”赵金奴讶异地微微挑眉,“一箭双雕么?好箭法。”

  然而话已无人回应,那人已经勒紧马缰一骑绝尘,义无反顾地驶入了万千业火之中,没有回头。

  “半刻钟。”赵金奴在背后淡淡道,“我只给你半刻钟的时间。”

  彭尖哑声道,“殿下……”

  金兵颈脉热血随着刀锋一抹,陡然喷涌而出,赵金奴随手擦去溅到脸上的血点,不以为意地笑了声。

  “这战场,有多少人能死的毫无遗憾呢,半刻钟来告别,很奢侈了。”

  

  

  金兵正拿了兵器,对着地上躺着的伤兵或尸体补刀。

  战争电视剧里装尸体逃过生天的情节,实际上真实发生的可能性少之又少,连杀条蛇都知道把脑袋踩扁,以免反咬一口,战场上又怎么可能给人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”的机会呢?

  来自心脏的蛊毒剧痛让人想撞柱而死,我躺在地上,不怕反而期待地看着朝我高高举起的利刃,闭上眼睛。

  “当”的一声,耳朵几乎要被震聋。

  下一秒,一股冰冷的铁锈的味道混合着龙涎香,不容商量地侵袭意识。

  “啊……”

  我睁开眼睛,费力地扯了扯嘴角,“方应看……你来啦。”

  想说点什么,又突然看见满头的白发,忽然就自卑起来。

  铠甲泛着凉意,方应看的表情浸淫在火光中,我的视线早已经模糊,只能朦胧看见他的唇一张一合。

  “……对不起。”

  “是我来晚了。”他极柔极轻地说,“以后再也不会了。”

  “没关系啊,我不怪你的,”我有些无力地抓着他的手,慢慢放上小腹,“只是我真的,好想要我的孩子……”

  他的声音在发颤,“会有的,以后我们会有很多很多,男孩女孩,男孩就让他,我们不让他上战场,有本侯在,让他当个纨绔子弟也无妨,女孩子,会成为大宋最耀眼的明珠,汴京街头鲜衣怒马。”

  我笑起来,“那真是……太好了。”

  很快我就再也笑不出来了,蛊毒一点一点蚕食我的心,剧痛让我痛苦地尖叫,恨不得把五脏六腑都掏出来通通碾碎。

  “不要……”他无措地抱着我,声音痛苦之至,更像是在自我安慰,“乖,别怕,痛就咬我,没事的,没事的。”

  “方应看——”

  我紧紧地抓住他,“求你,我想求你一件事。”

  “不行,”他连听都不听就用力摇头,“不行,我做不到。”

  “你以前说过,世上,没有方应看做不成的事,”我咽下一口血沫,艰难道,“难道,也是骗我的吗?”

  “对,我是骗子。”

  他拼命搂住我,呼吸间都带了潮意,“我就是个骗子,我什么也做不到,我连留住你……都做不到。”

  细密的疼痛如同有千只针在心头来回穿梭戳刺,嘴巴耳朵鼻道里,顿时充满浓重的铁锈味,身体好像已被扎穿成了个筛子,哪怕有源源不断的内力灌入,可是生气从这头穿过,又从那头很快地流了出去。

  “好痛啊,”我唇张了张,“方应看……我好痛……啊……”

  极端的痛苦中,似乎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滴在了额头上。

  来不及感受,便稍纵即逝。

  “哧溜”一声,像是切入豆腐那样,一根冰凉的利刃一下子扎进了胸口。

  蛊虫不动了。

  “好受些了吗?”他在我耳边问。

  剧痛逐渐平息,我甚至有余力朝他笑一笑了,“谢谢。”

  方应看勾了勾唇角,近乎呢喃,“你我是夫妻,不用说谢的。”

  “这样啊,”我把头往他怀里靠了靠,牵起一绺白发,又慢慢放下了,“说好要一起暮雪白头,可你总是晚一步,我生气啦,所以,我一个人先白头到老……不等你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原来,我已经这么老了。

  我记得他曾经说过,做人不能像烟火,燃尽自己,转瞬即逝的璀璨,却是为了取悦别人,照亮别人。

  “为你做一回烟火,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啦。”

  方应看拧起了眉,眼神有些恍惚,似乎在记忆里挣扎,“烟火……”

  是了。

  蛊虫已经死了,为蛊虫而失的过往,要回来了。

  可是过去的那些事,又还有什么好记得的呢。

  我原以为自己会眷恋不舍,会像黄蓉一样不甘心地说“别把别的女子带到我的坟墓前”,可是没有。

  “方应看,”我的身体轻快起来,我的声音也轻快起来,“别想啦,忘了我吧,就像从前忘记我那样。”

  “我不后悔爱过你,如果能重来,也再也不要遇见你。”

  

  

  前尘往事,如黄沙漫天,零碎散落,埋藏在记忆深处的点点滴滴,历历浮现。

  不远处,一支璀璨信号焰火,轰轰烈烈地划过晦暗无际的长夜,转瞬无踪。

  “豆芽菜……我的豆芽菜……”

  方应看抱着怀里永远睡去的女子,仰头大笑。

  到最后,原来还是没有最后。

  

  

   【拾肆】

  赵金奴杀到城墙下的时候,脚下已横尸数千,血流漂橹,四周血腥气浓郁的就像是人间地狱。

  她不适地皱了皱鼻子,踢开脚边的残破人头,才发现前面清出了块不大的干净地方,上面安置着一个女人,双手平放在腹部,睡得很安详。

  “拿火把来。”

  赵金奴一声令下,立刻有随从双手呈上燃烧的火把。

  “殿下,”他回过头,平静如死水的双眼古井无波,无喜无怒,“请再给臣最后半盏茶的时间。”

  方应看手中握着那柄长枪,银白色的枪头已经变成了深褐色,上端更是凝聚着浓浓的煞气,他的衣摆,长枪,都在不停向下流滴着粘稠的血,将地上染红了一大片,还在不断向下渗透。

  莫名其妙的,赵金奴看着这血色地狱中的活修罗,想起的却是生日宴中约见方应看的那一日,明明心口取血重伤,却还要故作无意地掩饰,亲手将所爱推到别人怀里。

  ——看在那张兵力部署图的份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下不为例。”赵金奴漠然挥退手下,抄起长枪转身杀敌。

  城楼之上,火海连成火龙,城楼下,一滩滩血迹里映出火光滔天,上下并做一团,哀嚎连连,随着宋军的指挥,铁马踏破敌营,不断有被射中的金兵扑腾着倒地,火箭头拖着短短的尾焰,纵身投入大地。

  这半刻钟短的像黎明前最后一丝月光,消失的太快,无论如何也留不住。

       方应看放下枪。

       曾经以为,抱住她就不能保护她,拿起枪就只能放下她,可是到最后,既没能抱一抱她,也没能保住她。

  方应看就在这混合着烈火和喧闹嘈杂的无尽长夜里,温柔地拨开她脸上的头发,抱起她,就在这逼仄的空间里俯身低头吻住她,用自己的唇去暖她的,炽热的,热烈的,激情的,倾尽一切,缱绻又温柔,无措又绝望,仿佛要耗尽一生的辰光去铭记,遗忘。

  彭尖不停地哆嗦发抖。

  方应看慢慢松开,亲昵地蹭了蹭鼻梁,把人放平。

  他缓缓闭上眼,起身。

  再睁开眼时,眼中属于人的喜怒哀乐皆数烟消云散。

  “火把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   转身投入杀场,再没回头。

  万千火光中多了簇火,熊熊燃烧着,过去的一切连同安睡着的女子一起被焚为灰烬。直到天色渐开,乌云阵阵,天降雷霆,携带着开天辟地之势,和数万万苍天泪,将一切复归于泥土。

   

  

   【完結】

  数月后。

  汴京。

  “清路了清路了!闲人躲避!”官差开始清场。

  小摊贩纷纷收摊回避。

  “公主要下降了!”

  酒楼里议论纷纷,“怪不得这些天搞得这样紧紧张张的。”

  又有人道,“怎么能说下降呢,对方可是金国的王子金沉鹰呢,身份相当,而且这次是男方入驻公主府,不就相当于入赘嘛。”

  “我看如今的人都是草包!非得主和,要不是方将军英年早逝,我看啊,继续打下去也不怕……”

  “莫谈国事,莫谈国事。”

  掌柜的咳了咳,于是酒楼安静下来,门口有轮子响动,谪仙的男子被两个少年模样的小童推进来。

  小二连忙上前恭敬道,“无情神捕,您要的冰糖糕,厨房里已经备下了!”

  “多谢。”

  无情颔首,目光淡淡,接过冰糖糕便离去了,并未再多的停留。

  快一年了。

  梅花开了又谢了,吃冰糖糕的人却总不会再回来了。

  回到神侯府,他走到了那间卧室前,轻轻敲了敲门,没人应答,拉开门进去,女子的卧室还被保存的很好,哪怕长久没有人居住,每天也会有人清扫。

  他打开抽屉,里面安安静静躺着一张长长的清单,原本有很多张,都发出去了,留给自己最后一份,没拿走,放在这箱子里,就好像某天还会有人回来然后亲手把这份清单交给他一样。

  ——想和月牙儿吃桂芳斋每年的特供冰糖糕。

  ——希望师父健健康康。

  ——三清山的卧室里有一些树种,是银杏种,问舟师兄要帮我种上,我想吃第一轮生出的果子。

  是那次破城之后,彭尖在一个金人女奴手中得来的,对方大着胆子献上这些,希望能活命。

  ……

  “到处寻人都寻不到,大师兄果然在这。”追命推门而入,目光落到那张纸上,“原来已经快一年了啊。”

  一年能改变很多事情。

  大宋首战告捷。

  方应看身殒。

  朝廷以蔡党为首的官员主和退让。

  金人暂时偃旗息鼓。

  二公主赵金奴与金沉鹰联姻。

  时间能改变很多事。

  时间改变不了所有事。

  有些伤会好,有些伤,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腐烂。

  “走吧。”无情说。

       他离开了那间房间。

       心却留下了。

  

  今晚的月亮又大又圆,神侯府里热闹又冷清。

  “唉,看了这么多年的月亮,我倒是从来没想过,”追命对月饮了一口酒,“这月亮为什么会发光啊?”

  无情笑了笑,淡道,“月亮的光是反射太阳的。”

  “这说法稀奇。”

  追命道,“那要是没了太阳,那月亮不就看不着了吗?”

  无情嗯了声。

  “没了太阳,月亮……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。”

  世上再无月牙儿,只有无情。

  “我买了些月饼,”追命连忙笑笑把话题岔开,“小师妹这个馋嘴的肯定喜欢吃,三清山那边我也送了些节礼去,希望问问舟兄弟好些了。”

  好些了。

  无情笑了笑,怎么会呢?

  

  

  叶问舟站在三清山的云起台边。天上星罗密布,广阔无垠。

  他看了看深不见底的崖,没有恐惧,只有平静。

  他站了一会儿便离开了。

  栽在悬崖边的小树已经长出了小芽,银杏树要长二十年才能结第一次果,现在才是第一年。

  活着很痛苦,可是人,还是要继续这样长长久久地痛苦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他要背负着两个人的命运,以及更多的人的希冀,继续往前走。

  他不愿挣脱她圈出的宿命牢笼。

  

  

  此次宋金联姻不同寻常,因为不再是公主和亲,而是王子和亲。

  “此次前往大宋,儿必定将朝堂牢牢掌控于手心。”金沉鹰拱手一拜,面露骄矜,昂首离开金人朝堂。

  不日,金人送亲队伍启程。

  大金国驻扎在常年风霜黄沙满地的大草原上,越接近大宋,植株越苍翠,风景就越好。

  “到哪了?”马车里的人出声。

  侍奉监者是宋人,尽职尽责介绍道,“回王子,是星羽原,被誉为人间仙境,因为长满了蒲公英……”

  顿了片刻,车里的人道,“停下。”

  金沉鹰挑开门帘下车,先打开扇子掩住了口鼻。

  他抬目远眺。

  没有蒲公英。

  一眼望去,漫山遍野,全部都是黄澄澄的向日葵。

  一只野狼啊呜着在花丛里穿梭而过。

  “……和向日葵。”监者战战兢兢补充。

  “走吧。”他淡淡道。

  

  

  半月后,举朝挂喜。

  入府邸前,新人拜过大宋皇帝。

  “王子不必客气,”宋徽宗喜上眉梢,“以后你便是我半子,都是一家人,我便把宝儿托付给你了。”

  金沉鹰笑道,“自然。”

  宋徽宗满意点头,又有些不太确定,“王子,你相貌……”

  “如何?”

  “没什么。”

  宋徽宗把那句话咽回嘴里,想说你怎么和方应看长得这么像?想了想不敢说,因为记起眼前这个罗刹在一年前不仅杀死方应看,还将之挫骨扬灰,恨极了对方,连入土为安的机会都不给。

  有一瞬间,他怀疑眼前的男人就是方应看,可是,世上有哪个人会对自己的名声极尽羞辱呢?除非是死敌。

       没有谁会这么恨自己的。

  “去吧去吧。”皇帝打消疑虑,笑得如一个慈祥的老父亲,“吾儿新婚愉快,去公主府吧,莫要误了良辰吉时。”

  新建的公主府其实就是原来神通侯府,公主本性喜好华美之物,宋朝文人都好朴素,也就只有方应看能对得上胃口,于是便旧府新建。

  两人身份高贵,拜堂只需最后一拜,然而谁也没拜。

  “谁敢管我不成?”赵金奴冷道,身上杀气一放,立马吓退了司礼太监。

  金沉鹰随口道,“小王自是听公主的。”

  等人都散去,房间立刻冷清下来。

  赵金奴按压着太阳穴,烦道,“百足之虫死而不僵,凡事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,才能一败涂地。大宋如今就是一只性命岌岌可危的百足虫,内忧外患,偏生朝廷那些蠢东西一个个的都只知食禄不知办事,一见外敌膝盖骨就软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“这不是很好吗,”金沉鹰淡淡道,“如今在他们眼里,我就是外敌,他们越怕我,我就越好成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赵金奴眯起眼睛,“金国插在大宋的奸细名单拿到了,完颜那老东西没怀疑你吧?”

   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   “那就好,金沉鹰这身份虽说好用,不过到底不是本人,金国待久了恐怕露馅,还是先把大宋如今的势力抓稳再说。”赵金奴颔首,“你府邸里的东西,我没让人动过。”

  “多谢殿下。”

  “各取所需而已。”她笑起来,姿容摄人之至,“我不耐烦见你,你也不想见我,何必两看生厌呢。”

  “去吧,你院中的枫叶红了。”

  

  

  秋枫的叶子一片片落到地上,像敛了满目红妆。

  金沉鹰闭着眼睛靠坐在红枫树下,闭目沉沉睡去

  梦里,岁月迁徙回转。一眨眼,周围场景已变。

  金沉鹰转头,朦胧的黄铜镜子依稀照出个满脸冷淡桀骜的青年,还有一只身穿绿衣的小翠鸟。

  “本侯爷不喜欢钓鱼。”

  “不,你喜欢。”

  翠衫的影子就不知羞地飞扑过来,他下意识伸出手接住活泼至极的小翠鸟,退后了一步站定。

  小翠鸟叽叽喳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:“方应看,我把心都剖给你呀,你不要怕,我不要回报的。”

  “嗯,我知道。”他收紧了手臂,唇边浮起一抹笑意:“可我想回抱你。”

  “出现了,土味情话!”小翠鸟震惊:“那你还对我这么凶巴巴,超级过分。”

  “是过分,可谁叫本侯爷想听你这根豆芽菜……亲口说出来。”

  “说,说什么?”

  “说……”

  金沉鹰张了张嘴,声音却迅速湮没在了忽然而起的风里。

  身边景物飞快地破碎消失,他急切伸出手想要挽留,眼前的女子带着笑,化作吉光片羽流过指缝。

  人生若白驹过隙,不过片刻须臾,恍然间便大梦初醒,再无余岁可回头。

  而他唯愿长梦不愿醒。

  —完—

        ——达成结局壹:《来不及说我爱你》

  

  

  给我哭,都给我哭。

  ①城墙上女主的台词部分选自中国战争电影,出处忘了,原句大概是:“正是因为有你们,上海还在”,“自我辈始”,“厚颜无耻之人”不用我说了吧。公主说的“百足之虫”是红楼梦里的。女主死前那句话是仙一月如说的。

  ②虽然剧情不一样,不过看仔插刀那里参考了一下dk的《小鱼儿与花无缺》,这里mark一下。

  ③可能还有些地方,但这章写的太长,很多无意识就写了,也不记得清,想起再标注哈。有一个bug就是向日葵引入中国的时间应该是明中后期,不过当时没想到其他的花,等我想到合适的花再替换,或者大家有什么其他意见。

  ④最后女主说的那句“爱过”还是“爱上”,斟酌许久,还是“爱过”,爱过无悔,却时过境迁了。

  ⑤时间魔改,战争也没有明写,本来就是半架空嘛,有一个私设务必注意:遇逆方是用蛊虫引出心尖血,被人钻空子把蛊虫换成了毒虫从而中蛊。我这里是方方以自身为引,将蛊一分为二,分担一半,要不然原先定好的结局没办法展开。

  ⑥赵金奴是我本来打算配给顾惜朝的,霸道公主穷书生啥的……咳咳,顾仔那个性子就是得有个比他更拧更说一不二的人压一压,公主人设就是文里出现的这样,看大家喜不喜欢咯,不过小顾的文最近没时间写,等考完试吧,再说。

  ⑦女主喜不喜欢月牙儿,这个读者自己哈姆雷特吧,我自己写的时候是有点跳墙的,但是写完解读权就不归我一个人了。

  ⑧可能还有些遗漏,想起再补充啊。

  完结撒花~

  2019年10月3号按爪合影。

       补:想了很久,也想过很好的结局,不过不管怎么说都会破坏这种感觉,所以就这么结束,挺好的。应该不会再有番外了。

  
   

  摸一个无情的食物语版恶搞番外。

  转世之后,无情作为月牙儿,果然去了广寒宫。

  成了蟹酿橙。

  —he—

  

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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